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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工作,在全乡上下掀起普法宣传热潮,8月2日,锦屏县检察院提起的龙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在锦屏县钟灵乡集镇公开开庭审理,生动的给钟灵乡群众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庭审现场,被告人龙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希望在场的所有群众都要引以为戒,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天柱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采纳了锦屏县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龙某某以犯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缴纳补植复绿费用5616元并认购8902.48元碳减排量。
“天柱县人民法院过来我们钟灵开展这个现场庭审让我们深有体会,从这次现场庭审当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前都只是电视上看见过,现实中基本上没接触过,这种活动不仅让我们更直接的了解到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还极大的增强了我们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希望这样的活动经常到我们农村来开展。”钟灵乡钟灵村村民杨从江说。
庭审结束,钟灵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欧阳广模在庭后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阐释了滥伐林木的危害,近80名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治教育。通过此次巡回庭审,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钟灵乡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讯员 龙本银
编辑 黄焕弦
二审 杨新凤
三审 姜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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